关于开展第四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3年09月30日 22:02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处室、二级院部、附属单位: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切实加强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,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条件

政治坚定、学风严谨,热心社科事业,积极参与社科研究及普及工作,成绩突出,年龄在50岁以下(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以上者,可以作为评选对象进行个人申报。

1、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突出,其科研成果作为主持人(第一作者)获得过1项以上省部级三等以上(含三等)奖项或市厅级一等奖。

2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CN刊物、公开发行的报纸及《信阳社会科学》上发表理论文章6篇以上(含6篇)。

3、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学术著作(合著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)1部以上,并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。

4、主持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(含市厅级)社会科学研究项目,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。

5、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,成果被市厅级以上(含市厅级)领导机关采纳(需提供采纳证明)。

6、业绩突出,被市厅级以上(含市厅级)单位授予荣誉称号。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,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。

二、申报办法

本次评选,采用个人申报、组织推荐的申报方式。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,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。个人经所在单位同意,报送至学院宣传部,宣传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,最后由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统一向上级单位推荐。

三、评选数量

拟评选出20位市优秀社科专家。

四、专业组设置

本届评选设哲政、经济、文教3个专业组。

五、管理和考核

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由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社科联共同管理,市社科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。市社科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2年对市优秀社科专家进行一次考核。

六、待遇

1、授予“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
2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给予市级拔尖人才同等待遇。

3、在市内媒体上宣传介绍其业绩。

4、作为专业技术职称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。

5、优先推荐参评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。

七、申报材料

1、著作、调研报告一式二份。

2、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原件一份,复印件二份。

3、其他佐证材料(身份证、荣誉证书、奖励证书、证明材料等)原件(申报时由市优秀社科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验后退回)及复印件二份(复印件须由单位签上“属实”字样并加盖公章)。

4、《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推荐表》一式三份(附件1),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推荐表也可在信阳网、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。

各单位请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学院宣传部(老校区行政楼五楼)。联系电话:6281739;邮箱:xyzyxcb@163.com。